豐城市深入貫徹落實《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》和省委《實施細則》,聚焦基層政法工作中的難題,建立“三項機制”,強化“三項舉措”,充實“三支力量”,有力夯實了基層政法工作基礎,推動政法工作高質量發展。 “三項機制” 破解黨對基層政法工作領導難題 ——建立平安述職制度,壓實“第一責任人”責任。參照黨建述職制度,建立黨委書記年度平安述職制度,召開2021年度平安建設集中述職大會,33名鄉鎮(街道)黨委書記、47名平安建設成員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逐一上臺進行平安述職,市委負責同志逐一點評,平安述職成績納入全市高質量發展考評,作為黨政正職年度考核評分內容,推動黨委書記進一步扛牢平安建設責任。 ——建立日報備月例會制度,提升領導和管理能力。圍繞提高請示報告主動性、時效性,市委政法委建立政法單位報備工作制度,推動政法單位日常工作每日報備,重大事項、重要工作、重要活動提前報備;建立鄉鎮(街道)政法委員每月工作例會制度,組織集中理論學習、分析研判形勢、籌劃部署工作、協調解決難題。換屆以來,共推動解決訴源治理、公共法律服務“一條街”建設等15項難題。 ——建立聯合考察機制,增強“協管”干部能力。針對政法委“協管”干部職能作用發揮不夠問題,市委政法委商組織部建立聯合考察機制。今年2月,對公安系統聯合開展了兩次調研考察。 “三項舉措” 破解鄉鎮政法委員隊伍管理難題 ——選優配強,做到人崗相適。明確29個鄉鎮(街道)設置專職政法委員,4個人口較少的鄉鎮由副書記兼任政法委員,專職比例達到87.9%。按照“人崗相適、人盡其才”的原則,今年4月對不能勝任政法工作的8名政法委員進行了調整,把鄉鎮(街道)優秀干部充實到政法委員崗位上來。 ——優化工作職責,實現專人專崗。市委對市委政法委書記分工予以規范,明確只分管全市政法和信訪維穩等工作。市委政法委制定鄉鎮(街道)政法委員工作職責,明確政法委員原則上只分管政法和信訪維穩工作,統籌調度法庭、派出所、司法所等基層政法單位,同時負責統籌轄區內各類群團組織、社會組織和平安志愿者力量。換屆以來,全市鄉鎮(街道)政法委員先后組織開展平安建設活動5200余次。 ——強化激勵考核,全面精準評估。出臺鄉鎮(街道)政法委員“橫排”和“豎排”考評機制,“橫排”即政法委員年度在本鄉鎮(街道)班子成員中的考核排名,“豎排”即政法委員年度工作業績在全市的考核排名,兩項排名成績相加作為政法委員的年度考核最終成績,考評結果與年度績效、評先評優、提拔重用掛鉤,激發政法委員爭先創優干勁。 “三個層面” 破解基層政法力量薄弱難題 ——堅持擇優選拔,充實政法委機關工作力量。建立優秀人才引進機制,通過干部交流、競爭性選拔等方式,加強專業人才引進。去年換屆以來,有6名優秀干部交流進機關,3名干部交流到鄉鎮。建立干部培養機制,將8名35歲以下年輕干部分批安排到鄉鎮(街道)跟班學習,不斷提升委機關干部能力素質。 ——精選平安專干,充實平安建設中堅力量。在推動鄉鎮(街道)、市直部門成立平安建設領導小組和平安辦的基礎上,再為33個鄉鎮(街道)和78個市直部門配備一名正股級平安專干,有效增強了各級平安辦工作力量。 ——織密紅色網格,充實基層社會治理力量。大力實施“旗幟+網格”工程,全市1855個網格實現黨小組(黨支部)全覆蓋。推動黨員干部、“兩代表一委員”、社會組織人員、鄉賢等5235人下沉到網格擔任平安志愿者,構建了“1+1+N”網格服務團隊,為群眾提供組團式網格化服務,贏得群眾的廣泛好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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